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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服装出口申报马虎不得
      

  宁波晚报讯纺织品服装是我市重要的出口创汇商品,但由于一些企业对于纺织品服装出口通关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延误货物正常出口的情况屡见不鲜,为此宁波海关提醒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莫因数量错误影响退税。部分出口企业在签订布料的外销合同时经常用“码”作为计量单位,在提供外销发票时,也往往以“码”作为计量单位。而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时布料的计量单位则往往为“米”,部分出口企业在进行“1码=0.9144米”换算的时候,经常出错,导致货物出口后无法正常退税。

  莫因配额取消而大意。目前,部分企业认为根据WTO乌拉圭回合最后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在进口国清关时不需要配额。最近,经商务部对此进行确认,凡在2005年1月1日前从中国出运的配额产品,在进口国清关时仍需要配额,即配额许可证以出港时间为基准。只有在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出运的产品,才按照ATC协议取消配额许可证。

  莫因缺证影响货物出口。目前,纺织品服装类的商品中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有棉花、蚕丝类、坯绸,对棉花蚕丝类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企业在出口相关产品时,需要及时申领许可证,并在指定的口岸申报,以免影响货物出口。多数的动植物纤维及其制品,在申报出口时须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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