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春季汽车召回规定出台之后,有消息称,备受各方瞩目的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在近期出台。虽然与汽车市场发展的迅猛趋势相比,即将实施的汽车召回和将要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显得有些迟滞,但对于广大汽车消费者来说,仍是一件利好消息。有专家认为,这些规定的相继出台,让人们看到政府改善汽车消费环境的决心。
从1992年到2003年11年来,中国汽车产销量年平均增长15%以上,比同期世界上汽车年平均增长率高10倍。成倍增长的家庭消费是拉动汽车市场日趋火爆的主要动因。据统计,家庭购买已占销售量的5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私人购车已达销售量的60%,两城市私人轿车拥有量均达到和超过100万辆,一些中小城市也呈较大增长趋势。
随着家用轿车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围绕着汽车质量、售前售后服务、市场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的投诉也呈惊人的速度上升。许多消费者抱怨,买车时,常会遇到推销员只向你介绍汽车好的一面,对一些技术缺陷或者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不肯吐露真情。当消费者把车买回去使用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去找车商讨个说法却比登天还难。许多消费者称,在买车和用车中,太多的问题使本应是一次很愉悦的消费过程变成了一个折磨人的过程。汽车出了质量问题,很难讨得说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去年曾根据消协系统所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概括出了汽车消费领域突出的六大热点问题。一是汽车质量问题多,安全权益受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之一,但从全国情况看,汽车投诉中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七成,这其中包括一些国家重点企业的产品和世界知名品牌的进口汽车。二是经营不诚信,实现公平交易权益难。三是检测鉴定难,消费者难过举证关。四是说明书难读懂,消费者知情权难落实。五是汽车修理业很难让消费者放心。由于绝大多数汽车消费者是汽车维修的门外汉,汽车开进维修站,只能听任维修站摆布。六是三包承诺形同虚设。汽车商品由于其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就踏上了保养和维修之路,而目前汽车商品的三包尚未列入政府规定的三包目录中。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进行维权。而一些厂家为了自身利益,故意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三包条款,将汽车修、退、换的门槛抬得很高,以制约消费者。
有专家分析,尽管私车消费市场已经形成,但是一些从事整车、配件生产和销售维修的企业目前却还没有真正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去运行,汽车企业钻相关法律法规缺位的空子,使得与汽车有关的消费纠纷快速增长。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韩华胜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目前市场状况下,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是大势所趋。对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是经营者对消费者应尽的一份合同责任,是一种约定义务。三包规定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是双方共同利益的平衡点,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企业必须做到的,它调整的是违约民事责任关系。
韩华胜认为,三包规定的出台及实施是以整个经济发展程度及社会环境为基础的,对一定的产品在一定阶段内起作用,最终是由市场供需状况来决定。如果再过10年或者20年,等到我国汽车产业真正强大,汽车产品更加丰富,厂商的自律意识大大提高,汽车消费环境真正改善了,再回首正在制定中的汽车三包规定,或许已失去其存在价值和意义。但目前,尽快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对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今年入夏以来,多年来火爆的车市并未随天气的升温而转暖。在上百亿元的库存重压下,轿车业今年恐怕很难高速飞驰。市场急转直下,由卖方市场开始转向买方市场。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汽车销量下降、库存上升绝不是消费能力的问题,相反,中国汽车消费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是未来世界汽车业最重要的市场。家电等成熟行业的经验告诉我们,除价格可以刺激消费外,在汽车制造利润逐渐回归正常后,向汽车服务业的延伸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汽车服务业才是轿车业的未来,在产品越来越同质化的时代,谁的售后服务好、谁能取信于消费者、对消费者负责,谁就是市场的主宰。
有关专家认为,对于汽车行业来讲,三包规定并非是简单地对企业的一种规范,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最终决定命运的是市场行情。三包实行到一定阶段,都是厂家自己提高标准,最终是企业为了生存,为了赢得更大的消费群而做出更多的承诺。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汽车三包,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汽车制造商,都是值得额手称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