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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调整外商投资结构
      

    在国际市场需求回升、国内市场快速增长等因素综合作用下,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取得可喜成绩。商务部门认为,这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和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结果,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外商投资结构的结果。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5229.7亿美元,同比增长39.1%。其中,出口2580.8亿美元,增长35.7%,进口2649亿美元,增长42.6%。5月份开始扭转前4个月连续逆差的局面,5、6月份分别实现贸易顺差21亿美元和18.4亿美元。到今年6月,我国月度进出口已连续23个月保持20%以上的增速,其中19个月的增速超过30%。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我国进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分别达46.3%和60.9%,占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4.5%和27.4%;取消出口退税的原油、木材、金属矿砂等46类产品出口下降了10.8%;国内生产急需的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进口增加较多;初级产品进口560.7亿美元,增长65.9%,有力地缓解了国内部分资源性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

    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适度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338.8亿美元,同比增长11.99%。外商投资电子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产业持续大幅增长,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幅依次为62.2%、68.1%、41.4%和74.4%。

    目前,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超过6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地区总部超过30家。电力行业吸收外资迅速增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稳步推进,外商投资服务外包发展加速,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行业外商实际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东北老工业基地成为外商投资热点区域。

    据分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以下因素: 
    ――从创造良好环境入手,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环境,推动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国。加大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尤其是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积极推进出口品牌战略,加快培育自主品牌。

    ――以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为切入点,缓解了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促进地方及时足额安排好出口退税资金,推动各地落实地方分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的管理办法和资金预算。上半年共清退了“老账”1947亿元,占清退任务的98.4%,办理“新账”退税487亿元。

    ――履行WTO承诺,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于今年7月10日正式实施。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同步实施,全面放开贸易权。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有序改革进口管理体制。修订了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使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由8种减少为5种。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关税,关税税率从11%下调为10.4%,放宽了进口准入条件。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合理调控、引导进口和外资。为了缓解国内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和适应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国内急需或短缺的原油、成品油、钢材、铁矿砂和粮食的进口,保证国内市场供应。与此同时,加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投资过热行业的监控,从严审批新的外商投资项目,并原则上不批准新企业从事氧化铝加工贸易,高尔夫球场项目已完全停止。

    ――完善投资促进机制,有序扩大外商投资范围,鼓励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修订《关于设立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完善了投资性公司税收、外汇管理、设立财务公司等方面的规定。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了外商并购国内企业的政策。

    ――积极稳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制定外商投资商业、广告、国际海运、音像制品分销、会展等领域的配套规章,使外商投资于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规章扩大到近40个,做到规范透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配合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实施,对25项服务贸易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修改或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积极研究有关引资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商务部门表示,下半年要继续按照“果断有力、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确定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预计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将突破1万亿美元,增长20%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将保持在500亿美元以上的规模。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将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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