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加强区域口岸协作 推进内陆“大通关”
      

――内陆地区“大通关”工作思考

 

山西省政府口岸办   

王锐颖 邓志蓉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和2002年上海大通关会议以来,各口岸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通关效率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山西位于黄河中游东岸及黄土高原东部,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全省正式开放运营的太原航空口岸,是我省与世界直接联系的唯一空中桥梁。在贯彻大通关战略的实践中,我们切实感到对外贸易中,由于航空运输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例非常小,因此,就内陆城市而言,仅仅着眼于提高自身航空口岸的通关效率远远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尤其是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1、大通关要注重加强口岸区域协作

山西属于环渤海经济开发区,与天津塘沽、河北秦皇岛、内蒙古二连浩特等口岸不仅具有得天独厚的近距离地理优势,而且业务往来历史悠久。贯彻“大通关”工作中,我们确定了“内外并重”的思路,内要继续优化航空口岸通关环境和服务,继续取得口岸在提升城市功能、扩大开放程度方面的重要社会效益;外则要通过建设山西内陆口岸,同时由政府推动,同沿海、沿边口岸互签协议,延伸这些口岸的部分功能至我省内陆口岸,通过简化通关环节,降低出口成本,切实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最近环渤海7省市签署了框架协议,借以达到消除行政区划造成的体制性障碍,打破区域内地区间封锁,其中内外贸方面的相互实质性合作是协议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利用环渤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所带来的重大机遇,结合我省物流中心建设,由政府推动,与周边省市在大通关方面建立联系制度,逐步推动我省外贸运输“门对门”方式的实现。

上级有关部门在推动全国大通关战略中,要给予内陆省份一定的关注,通过破除地区、部门等体制性、人为性因素,切实鼓励和推动实现区域口岸协作,以充分发挥沿海、沿边等大口岸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大口岸各项资源等得到有效利用,使内陆受益,最大范围实现区域大通关。

2、支持内陆陆运口岸建设

内陆口岸运作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克服内陆省份地理环境的自然缺陷,适应内地进出口企业的客观需要。目前国家口岸定义中,无论一类和二类口岸,都限定于可以直接出入国境,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内陆外贸发展。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和今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出台,将会促使更多的企业涉足外贸领域,口岸的过客、过货量将会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激增。而仅依靠沿海、沿边口岸,会给港口集疏造成一定压力,也会因时间的延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内地各省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当地国际货物运输速度,降低运输成本,多年一直致力于内陆口岸建设,组织和协调各查验部门、运输、服务和保障部门开展联合办公,为内陆广大企业进出口货物开展“门对门”运输提供便利条件。我省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见效,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额高速增长,2003年增长速度同比提高至33.4%,且适箱货物比例逐年增长。鼓励和促进内陆口岸建设,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不同区域的监管部门通过互签协议和备忘录,使港口的部分功能延伸至内地,实现外贸运输形式和实质上的直通车,不仅可以分散和解决港口压力,具有现实必要性,而且也可以减少手续,简化程序,降低内陆进出口物资运输成本,符合国家宏观开放和发展政策,也是内陆省份发展的助推器。

 

二OO四年十一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