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检验检疫局首次在进境国际邮件中截获沙参
吉林检验检疫局 吉林省口岸办
11月7日,延边局动植检科邮检工作人员在国际邮件中截获沙参6.5公斤,这是延边局首次在进境国际邮件中截获沙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是指栽培、野生的可供繁殖的植物全株或者部分,如植株、苗木(含试管苗)、果实、种子、砧木、接穗、插条、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沙参是植物的块根,属于其他繁殖材料,是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
此次截获的沙参有部分已经发霉,而且还带有土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邮检工作人员对该批沙参作了退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