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7月2日消息 为加强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遏制走私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乌鲁木齐海关与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办事处就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出了联系配合办法。
双方今天上午在此间签署了《乌鲁木齐海关、国家濒管办乌鲁木齐办事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联系配合办法》(以下简称〈联系办法〉)。
《联系办法》规定,乌鲁木齐海关与濒管办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濒管办负责承办,每半年召开一次,旨在相互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讨论中存在的问题及有效管理对策。
《联系办法》还就双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
海关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五年来,海关缉私局缴获羚羊角4000多公斤,四爪陆龟100多只,猎隼50多只。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克依纳木说,《联系办法》将促进双方合作的规范化,加强新疆口岸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为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确立坚实的基础。
新疆林业局副局长穆汉表示,《联系办法》是根据《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并结合内地其它省区的成功经验制定,这使双方的合作走向了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