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台的《种苗修正案》规定从今年4月起,凡未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个人侵权者处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最高可处1亿日元罚金。这一规定对我省农产品出口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而主要引进日本品种或技术的牛蒡就成了直接受害者。南京海关统计显示,今年4月以来,江苏口岸出口牛蒡5585吨,同比减少2138吨。
据介绍,牛蒡富含胡萝卜素、菊糖等多种特殊营养物质,被称为“人体垃圾清理器”。我省是牛蒡主要生产出口地,连云港、徐州等地的农户广为种植,去年出口超过4.2万吨,占全国出口总量的六成。但今年1-6月,江苏口岸只出口9357.4吨,比去年同期下降51.4%,其中销往日本8402.5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