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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因素制约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出口规模继续扩大
      

据统计,2004年1―6月,内蒙古自治区出口煤炭550.76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47%,价值1.7亿美元,同比增长32.17%。

近几年来,内蒙古煤炭工业发展迅速,煤炭出口以较快速度增长。据统计,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口煤炭1137.76万吨,同比增长96.53%,占同期全国煤炭出口总量的12.23%,价值3.07亿美元,同比增长87.19%。综合国内外煤炭市场需求以及国家有关政策,以下五方面因素制约内蒙古煤炭出口规模的继续扩大:

一、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出口政策必须保证国家的能源战略和经济发展安全

据统计,2003年,煤炭在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中占67%,而世界平均水平是25%,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仍将占第一位,达60%左右。从长远看,在没有找到新的替代能源以前,煤炭实际是我国的一种战略资源。现行的煤炭产销政策必须考虑到未来国家的能源安全、能源续接和能源战略等问题。

另据统计,2003年度我国电力及冶金用煤占到全国煤炭产量的63%,而电力短缺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国家为了保证煤炭对电力工业的供应,对发电用燃煤的使用加以严格控制。因此,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安全已成为当前我国煤炭出口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国际国内煤炭市场联系紧密,国际国内煤炭价格联动涨跌,煤炭出口价格与内销利润相差不大(发电用燃煤除外)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和国内煤炭市场的联动效应越来越明显,两个市场煤炭资源的相互调节作用和煤炭价格的互动作用日益突出。

从国际市场看,受国际油价高企,海运价格大幅提升以及日本等国家关闭核电设施,增加发电用燃煤进口和美国增加煤炭进口以代替其自有煤炭储备等因素影响,全球煤炭需求在2004年1―6月一路攀升,煤炭市场价格已经创下10年来的新高。

从国内市场看,2004年以来,我国煤炭需求继续受到下游产业特别是电力、冶金、建材、石化四大主要耗煤工业高速增长的强力拉动而继续保持旺盛势头,同时在国际煤价高位运行的支撑下,煤价上扬幅度超过30%,煤炭内销与出口利润空间相差不大(发电用燃煤除外),煤炭内销市场对企业的吸引力大增。

三、国家加强对煤炭出口的宏观调控力度,直接影响煤炭出口规模的继续扩大

首先,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煤炭出口的退税率下调表明国家对煤炭出口的鼓励政策导向有所调整,鼓励煤炭出口的方针有所弱化,这一举错直接影响到煤炭出口企业的收入,导致煤炭企业增加出口的积极性下降;而作为全球第二大煤炭出口国,我国的这一举措也将对未来国际、国内煤炭市场的运行产生深远影响;其次,针对2003年来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出现的“煤荒”现象,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煤炭出口的宏观调控,专门就煤炭出口配额的管理出台了《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并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对煤炭出口总量进行严格限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再次,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4年国家将合理调控煤炭特别是焦炭出口量,出口煤炭计划总量按照8000万吨安排,比2003年实际出口量减少约1000万吨。

四、内蒙古对煤炭行业进行较大规模的结构调整,煤炭生产主要满足国内煤炭市场需求

首先,对全区煤炭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宏观控制、调整规模。明确提出打造7个5000万吨级以上煤炭生产基地,作强11个1000万吨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炭企业,建设2个特种煤生产基地的发展规划。并将东胜、准格尔、霍林河等煤田作为首选目标,鼓励电力、铁路参股建设;其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电力企业延长产业链,投资办矿,实现煤电联营,建设坑口电厂;并严格限制单纯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再次,确定了50%的煤炭资源将通过煤转电、煤化工等途径实现就地转化的发展目标,已建成的煤炭基地则主要向国内大型电力、钢铁、化工等企业供煤。

五、内蒙古煤炭生产能力短期内难有较大提高

首先,内蒙古煤炭行业连续多年投入不足,积重难返,现有矿井经过连续几年的持续高速增长,大部分煤炭企业在设备、资金、人力等方面都已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自身继续增产的潜力十分有限;其次,2004年初自治区政府决定,煤炭产业坚持限小保大,扶优淘劣。从今年开始淘汰10万吨的小煤矿,从明年开始淘汰关闭5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严禁关闭的小煤矿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的煤矿,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关闭;最后,安全生产问题仍然是困扰煤炭行业快速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多年来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欠帐太多,现有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旦发生较大事故,就有可能被迫采取大面积停产整顿措施,对煤炭生产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内蒙古煤炭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可谓困难重重,预计从下半年开始煤炭出口增长速度便会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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