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质检等口岸执法部门研究协调工作
8月2日,海关总署监管司牵头研究海关与质检等口岸执法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问题。 监管司召集办公厅、政法司、关税司、加贸司、统计司、科技司、信息中心、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等部门,传达了署领导在《驻美使馆海关组关于参加中美第四次反恐磋商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对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提出的口岸检验检疫与海关相关的15个专题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讨论了海关执法过程中需要其它口岸执法部门协助的问题。会议认为,在口岸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问题上,一是坚持“边防管人、海关管物、一口对外”的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二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法行政、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