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宁波海关以海关工作16字方针为指导,按照宁波市政府提出的“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近日出台了《宁波海关支持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了9项措施进一步支持口岸大通建设。具体如下:
一、巩固和完善宁波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改革。巩固完善“多点报关,口岸放行”、“保税区报关,口岸放行”、“提前报关,实货放行”、“集中报关”、“网上付税”等通关监管模式改革,研究做好“北仑―温州”海铁联运工作。
二、做好海关总署H2000切换工作,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
三、支持海港“一站式”通关中心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四、组织落实好2004年度关港合作会议有关决议,发挥其有效作用。
五、协调保障做好宁波港四期集装箱码头的对外开放和运行工作,加大空港口岸大通关建设力度。
六、发挥口岸海关作用,加强与兄弟海关的联系配合,协调做好长江流域跨关区转关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宁波港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及集装箱内支线业务的发展。
七、不断完善双休日出口正常工作制、法定节假日进口预约加班制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八、继续加强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队伍的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整顿和规范报关行为,提高报关质量。
九、坚持守信便利、失信惩戒原则,整合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加大海关便利、惩戒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力度。在积极落实现有便利、惩戒措施基础上,重点开展对部分AA类、A类企业和规范企业以及信誉良好的IT企业等实行“集中报关”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