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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张家港等7家保税区与港区开展联动试点
8月16日,国办复函我署,批准张家港、青岛、宁波、大连、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7家保税区与其邻近的港区开展联动试点,规划一定的面积建立试点保税区物流园区。保税区物流园区兼具保税区和港区的政策优势,重点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享受国内货物进区退税和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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