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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与新疆达成建立口岸区域合作机制意向
      

日前,市口岸办组织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港集团赴新疆口岸进行通关调研协商,达成天津与新疆及阿拉山口建立口岸区域合作机制意向。该机制将以多式联运为载体,通过跨关区口岸部门联动,实现口岸直通,扩大口岸延伸,充分发挥天津口岸欧亚大陆桥东方桥头堡作用,为区域间经贸发展提供口岸支持。初步形成的意向机制主要包括:天津与新疆口岸实行区域合作年度协调会制度、口岸区域信息联络制度、完善陆桥建设提升物流服务功能措施、实现两地口岸快速转关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协商中,双方确定设立信息联络办公室,及时通报通关情况,加强陆桥建设和货源组织,平衡往返运输货源,促进海铁、海陆多式联运协调发展;完善和巩固天津―乌鲁木齐―阿拉山口的国际联运集装箱“五定”班列运营,进一步扩大班列开行覆盖网络;两地铁路部门加强协作,科学、高效、合理地设计运输方案,保证铁路运输。双方还深入探讨了在新疆建设内陆“无水港”的可行性,为此同步两地海关对对方通关货物,坚持合法和便利原则,应转尽转、要转即转,提高转关效率;继续两地商品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建设,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集中查验,分批放行”模式,一次报检、一次查验、分批放行核销,加快口岸放行速度,并完善快速协调反应机制,进出口企业在持有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口商品换证凭单的基础上,在天津口岸如出现疑难问题可凭对方检验检疫机构函电说明即可办理放行手续。

双方充分分析了我国大陆桥及中亚国家货物运输的现况,并就天津和新疆两地过境集装箱运输、跨关区货物中转、今后大陆桥运输的发展趋势及如何加强两地口岸部门合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天津口岸办表示将积极组织协调天津口岸职能部门与新疆口岸部门联动合作,提供政策支持,营造宽松环境,创造有利条件,采取便捷措施,全力支持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经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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