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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二连浩特口岸为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
      

近日,国务院批准二连浩特口岸纳入全国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范围。这是自2002年国家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继满洲里口岸、绥芬河口岸、阿拉山口岸之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又一试点口岸。二连浩特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正式运行后,可形成全年进口原木500万立方米,加工出口锯材300万立方米的规模。

设立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对于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口岸加工业,扩大出口创汇、增加就业、繁荣经济,加速内蒙古自治区开放和资源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对外开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截止10月中旬,二连浩特口岸进出口货物突破去年全年460万吨进出口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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