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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湾居民办证中心正式启动
      

  新华社福州11月8日电 “福州市公安局台湾居民办证中心”8日揭牌,正式受理5年有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申请及受理审批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申请。这是中国大陆地区开通的第一个省会城市《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办证中心。

  据办证中心负责人介绍,《通行证》分1年有效和5年有效两种,是台湾居民入出中国大陆地区的旅行证件。按以往规定,5年有效《通行证》只能在香港或澳门办理。未持有此5年有效《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必须每次向口岸公安签证机关申请办理一次性《通行证》,这既不方便台湾居民多次来往大陆地区,也给口岸公安签证机关增加工作量。

  2004年2月11日中国公安部宣布五项对台便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授权福建省公安厅负责审批、签发5年有效的《通行证》。由福州、厦门公安部门负责受理《通行证》的申请,并负责受理、审批、签发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这将方便台湾居民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来祖国大陆,以及他们在大陆遗失、损坏证件后的补、换证,有利于促进两岸“三通”。

  按规定,台湾居民到办证中心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手续,必须提交有效台湾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近照等资料,填写申请表。因奔丧、探亲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需提交申办急件的书面说明。公安机关受理后,普通证件可在4-7个工作日办结,急件需1-3个工作日;申办签注的,普通件需2个工作日,急件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前来福州办证中心办理签注手续的福州籍台胞、82岁的林女士告诉记者:“我在台湾居住了50年,人老思乡,如今大部分时间都在福州市居住,但以往每3个月就要签注一次,非常麻烦。现在福州可以办理5年有效《通行证》,如此方便让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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