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被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边贸收费中,包括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4项政府性基金。其中包括对边贸船舶停征、东兴边防工委收取的贸易点人员车辆管理费、东兴市边境办证中心收取的出境运输司机办证费、防城港运管局收取的车辆出境办证费等。同时,一部分收费项目的标准也将被降低。如工商部门对边贸按国家标准减半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保留对边民互市贸易征收,按有关新规定执行。口岸管理费由按货值和车辆吨位收费改为按货物重量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吨0.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