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瑞科参加庆典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为该院题词:“更好发挥专门法院职能,维护长江水上运输秩序。”
1984年6月,武汉海事法院正式成立,是全国首批设立的6家海事法院之一,也是我国唯一的内地涉外海事审判机关。20年来,共受理海事海商案11249件,标的额79.6亿元;审执结案10856件,标的额75.4亿元;涉外立案1116件,结案1089件,涉及38个国家和地区。
万鄂湘在讲话中强调,海事法官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增强司法能力,把涉外案件作为重点,提高国际司法水平;要做到阳光审判,秉公执法。
郑少三在讲话中说,长江横贯我省东西,长江航运地位突出,海事法官要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加大海事案件审理力度,为我省长江流域、长江港口的对外开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