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2004年1月1日起取消特种卷烟零售许可证这一政策变动,对卷烟进口的拉动作用已经非常明显。
在我国,烟草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均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同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卷烟零售商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果零售外烟,同时还要持有特种卷烟零售许可证,2004年1月1日起取消特种卷烟零售许可证仅代表原有卷烟零售环节中的“两证管理”改为“一证管理”。有关部门介绍,目前全国有400多万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均可售卖外烟,他们所出售的进口卷烟中有98.2%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外烟。2004年,广东口岸外烟进口量达13.6亿支,增长36.7%,主要是原产于英国、美国和香港的外烟,上述3国(地区)进口量占同期进口总量的79.9%。
业内认为,即使有如此大的增长,特种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取消暂未对我国卷烟市场造成太大的冲击,主要原因是目前卷烟市场并未全面放开,总的进口量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