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外贸代理企业优势渐失
自从国家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将外贸经营权由核准制改为备案登记制以后,许多以往以代理业务为主的新疆外贸企业都明显感到了一种越来越近的危机感,因为他们享用多年的外贸经营权优势正在逐渐失去。
我国的外贸体制是在单一的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模式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国家集中控制为主要特征,由于众多因素的限制,新疆很多企业不能单独获得外贸经营权,因此这些企业产品的出口就不得不依赖于一些专门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国有外贸企业,使得这些企业出口产品的价值链中多了一些环节,产品的价格优势受到影响,打击了这些企业出口产品的积极性,限制了企业产品大批量出口。
然而外贸经营权放开成为新疆外贸发展的加速器,它不但为众多的新疆中小企业注入了活力,使他们拥有了外贸经营权,而且新疆许多生产型企业也纷纷取得了外贸经营权,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据乌鲁木齐海关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新疆累计完成进出口额56.36亿美元,完成全年进出口预期调控目标的107.35%。
新疆金怡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黄海峰告诉记者,目前流通领域从事代理业务的外贸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随着新的外贸企业不断出现和越来越多的生产型企业取得外贸经营权,纯粹以代理为主业的外贸企业的路子必然会越走越窄,这代表着目前整个新疆外贸企业发展的走势。正是在此形势的驱动下和新疆周边国家市场空间的吸引下,新疆一些起步较早且具有一定实力的外贸企业开始寻求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如新疆野马经贸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口岸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都已经从以往的单一贸易型企业向现在的贸易与加工生产并举的综合型外贸企业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