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贸2004年进出口总额37.5亿美元,一年内连续迈上了30亿和35亿美元两个台阶, 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云南商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对外贸易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利用外资增长15%,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增长12%。为保证实现这一目标,云南提出并制定十二大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
1.抓好进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和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七个重点州市。继续实施重点州市联系制度,支持重点州市做好重点商品、特色商品的市场开拓,组织好海外推广和市场考察,帮助重点州市建设出口基地,培育出口品牌,在西部资金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抓好进出口额上1000万美元的50户重点企业。2005年力争进出口额上亿美元和出口额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突破10户。对重点企业的支持着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研和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二是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进出口运输、通关、检验、外汇等方面的困难,推动对重点企业的进出口绿色通道建设。三是扩大在配额许可证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3.继续抓好30个重点出口商品。一是做好锡、白银、锌锭等涉证商品的配额争取工作,力争可用出口配额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同时提高配额使用效率,配额分配向生产企业、重点企业和出口单价高的企业倾斜。二是做好高耗能商品生产用电的协调工作。三是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和认证工作。四是推动锡产品、茶叶、花卉等重点商品的出口行业协会及合作组织建设,发挥企业联动效应,规避恶性竞争。
二、加强五个增点
1.促进农产品出口。力争农产品出口比上年增长15%。促进农产品出口,一是建立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协调机制,加强关贸、检贸、农贸、信贸协作,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中的相关问题,扩大农产品出口。二是建立一个政策促进体系,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引导投资和发展出口型农业,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外向型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完善一套标准,围绕主要出口商品开展与国际接轨的种植、品种繁育及加工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云南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四是抓好一批企业。培育一批出口额上1000万美元的农产品。以产品为依托,每个产品抓1~5户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引进良种和先进的生产种植技术,发展深加工,投资基地建设,建立出口协作组织,开展各类管理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五是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农产品出口保费给予全额补助。积极会同农业厅在日本和东南亚国家举办农产品推介会或展洽会。六是引导和支持出口云南省农产品的省外企业在云南省注册企业直接出口。七是加强各州市农产品的出口工作。
2.抓好科技兴贸和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力争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进出口较上年分别增长15%。一是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二是开展重点出口产品的标准编制工作。2005年完成商务部确定云南省普洱茶、花卉、咖啡产品出口标准的编制,促进优势产品的出口。三是扩大云南省机床、天文望远镜、电线电缆、五金工具、钢铁铸件、电力变压设备、交通机械、电子电器等机电产品出口,培育出口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机电产品50个。四是促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化工、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五是加大技术引进力度,促进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促进云南省传统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六是把发展加工贸易同促进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加工贸易为重点,延伸加工贸易增值链。七是加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对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企业到国(境)内外参加展销会、交流会、产品推介会,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八是实施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办法。九是支持出口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做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支持资金比2004年增长50%。
3.抓好边境贸易工作。力争边境小额贸易较上年增长20%。一是用好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全额退税在云南省试点的政策,进一步促进边境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二是认真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缅甸边贸政策的调整,确保对缅贸易的稳步发展。三是继续用好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和替代发展的有关政策。把境外替代工作与鼓励云南省企业“走出去”开发利用境外资源结合起来、与发展边境地区经济结合起来,扩大替代项下的进出口。四是扩大边境贸易进口,减少与周边国家的贸易顺差,促进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办好三个边交会,使边交会真正发挥促进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的作用。六是进一步加强与我国驻周边国家使领馆及其经参处(室)的联系,发挥其在帮助云南省企业拓展周边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4.抓好民营企业。2005年继续促进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力争进出口额增长20%。抓好民营企业的进出口,一是要在人才培养上下功夫,运用各项商务促进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懂市场、有知识的专业人才。二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国际展销会和博览会。三是继续落实加快非公企业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把非公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落到实处。四是抓好20户重点民营企业的进出口,在各项政策措施上给予进一步倾斜。
5.抓好进口工作。一是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扩大云南省经济发展所需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进口。二是与加工贸易相结合,扩大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进口。三是与外资工作相结合,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技术和原材料的进口。四是与云南省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相结合,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云南省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五是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和替代发展相结合,扩大替代项下进口。力争2005年全省进口较上年增长20%。
三、重视四个弱点
1.抓好内贸流通工作。一是逐步健全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稳定。努力扩大对全省重要商品,城乡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监测,建立完善100户重点流通企业运行监测网络和月报制度,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对内贸流通实施有效的调控当好助手。严格按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茧丝绸行业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和规范屠宰量在5万头以上的屠宰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推动州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制定全省城镇商业网点发展指导性意见。年内完成除昆明市以外的6个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促进城镇商业网点和商品市场的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市场功能。促进符合消费发展趋势、适宜居民消费的新型商业形态的发展。以“住”、“行”为重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提升城市消费水平。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培育和规范3~5个综合旧货市场,放开并规范二手汽车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三是促进新型农村流通网络和生产生活服务网络的建立,发展农村流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每个州市要确定1~2个农村市场进行消费品销售和农副产品收购集散双向经营的改造升级,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提高农村市场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经营质量,组织大型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建设便民利民的农村消费网络,使农村居民在增加收入的同时提高消费。四是推动“云品”的名牌、名店建设。通过“云品”名牌、名店的建设,抓住一批有云南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品,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把“云”字号的产品,如云烟、云药、云花、云茶、云糖、云菜、云食、云南珠宝玉石等推向省外,走向世界。今年积极推进10户左右“云品”连锁企业或名店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工商联手,农商联手,商商联手的市场开拓,促进云产商品的消费。五是做好市场整规工作,下大力气改善消费环境。要严厉打击影响居民消费心理的假冒伪劣和经营欺诈等不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和坑农、害农问题;进一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药品、大米、肉食、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产品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发挥信息导向作用,改善市场环境,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体进行有益于树立诚信经营的宣传,发布能帮助老百姓树立消费信心的信息,对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要及时公开曝光,发挥商务部门作为市场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消费。
2.抓好利用外资工作。力争利用外资较上年增长15%。利用外资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质高效地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服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审批前移,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利用外资谈判并做好政策咨询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各审批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审批过程的公开性。要加强同其他审批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为企业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统计工作,从2004年起,外资统计统一按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利用外资统计制度》执行,统计数据一律按商务部的口径对外公布。二是抓好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用外资工作。围绕云南省三大战略及重点产业建设,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在物流、商品零售、会展、广告、文化产业等领域实现利用外资的新突破。三是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拓宽招商思路,既要“走出去”到我国沿海和港台、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招商,又要“请进来”,让外商实地考察云南,了解云南,促使其投资云南。今年继续争取商务部地区司的支持,介绍更多国家的投资商来云南考察。大力宣传推介云南,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以特招商,逐步使招商引资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四是优化投资环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审批一条龙服务、建设开工全方位服务、开工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的“三个服务体系”建设,对重点企业要定期登门了解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帮助外商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办好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现以商招商。五是加大支持各类开发区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好开发区对利用外资的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六是抓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促进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外资企业进口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建设期的设备进口和投产期的原辅料进口。研究降低商务成本的措施及建议,大力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争取在钻石等首饰加工,农产品、望远镜、机电产品等方面的加工贸易有大幅增长。狠抓外资企业出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出口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电力、运力紧张等困难,对出口规模大和增长潜力大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优质高效服务,努力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力争外资企业进出口增长20%。
3.抓好边境口岸工作。一是加强口岸建设,提升口岸功能。完成磨憨等5个口岸联检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抓好金水河等7个口岸联检楼在建工程,进一步改善全省重点口岸的联检设施和通关信息平台。二是继续推进“大通关”和贸易便利化建设。按照“大通关”要求,做好昆明、河口、瑞丽和磨憨等重点口岸的管理和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通关改革,不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三是做好口岸管理、规划和开放工作,完成《云南边境通道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云南新开放14个一类口岸。四是开好全国西部口岸办主任会议,促进云南口岸发展。
4.抓好加工贸易。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充分利用云南省现有和潜在的工业基础优势,把发展加工贸易作为云南省扩大进出口规模、调整对外贸易结构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积极引导、促进昆钢、德钢开展钢材加工贸易,争取国家对云铜开展金银加工贸易、云铝开展氧化铝加工贸易的政策支持。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年内在全省推广“原木进口加工锯材出口”政策。三是加大力度推进和发展电解铜、锡制品、化工产品、钻石加工、光学仪器等产品的加工贸易。四是积极推动昆明出口加工区的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加工贸易,促进云南省加工贸易上新的台阶。力争加工贸易比上年增长20%。
四、培育一个亮点
这个亮点就是“走出去”。要以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会议为契机,全面推进云南省企业“走出去”。力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合同额和营业额较上年分别增长12%,对外投资稳步增长。
一是以次区域国家为重点,在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的同时,逐步扩大对外投资,推进境外加工贸易、带动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协调力度,保证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跟踪的项目如期签约。目前云南省正在跟踪重大外经项目62个,金额约38亿美元。今年力争签约10个项目,金额6.7亿美元。鼓励有资质、有技术和管理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和对外承包工程。继续争取国家将周边国家的援外项目交由云南省有资质的企业承担。积极争取中央扩大对境外替代经济支持的力度。充分发挥小外经企业灵活、快捷的优势,带动边境贸易的发展。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外交工作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结合云南省“走出去”战略,扩大云南省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三是建立“走出去”信息服务体系,解决企业“走出去”信息不灵的问题。加强与周边国家大使馆经参处的联系,收集国别投资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等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指导。通过商务网站及其它有效方式建立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实施“走出去”意向项目、境外投资机会等信息,尽快把信息传递给企业,让信息发挥最大效用。建立各重点州市、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的统计网络,定期在商务简报上公布各州市、企业的外经业绩。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走出去”资金使用办法,用好“走出去”资金,发挥好资金支持的杠杆作用,推进“走出去”重大项目的实施,对“走出去”开展得好的地州和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促进外经企业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保等机构的合作,争取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对云南省企业走出去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