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讯已经出口的国产货物再以进口的方式入境,这种行踪有点怪异的“回游”货物占宁波口岸总出口的比重正悄然放大―――宁波海关统计显示,“回游”国货前两个月总额达到5005万美元,同比增加1.9倍,占同期口岸进口金额的1.4%。
据了解,在“回游”国货中,中外合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是主体,而机械设备和电器及电子产品占到了大头,占到九成以上,增幅超过了3倍。出口国货“回游”频频究竟意味着什么?
已经出口的货物重新进口,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众多企业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物流链中的一环,其原料和产品都由国外的母公司或集团供销商统一采购、配送和分销。但是,“部分企业在钻税收的空子”,宁波海关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事实上,一些加工贸易企业为尽早得到出口退税或避免深加工结转手续过于繁琐,将本可以在国内采购的合同转到境外,通过境外机构代为采购后再进口。
宁波海关有关人士指出,出口货物再进口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企业得到了国家退税的好处,特别是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比较高,进口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也享受了国家减免税的优惠,但国家要两头补贴并损失了潜在的关税收入。此外,货物“回游”数量激增,会造成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字的不实,对正确判断外贸形势产生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