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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检验检疫局出台促进该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十项举措
      

为全力支持我市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日照检验检疫局出台了推动对外经贸发展的十项措施。

实行“口岸直通式”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口岸查验效率。出口企业的产品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到口岸放行,不需再换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通关单。扩大检验检疫“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的范围,对监管模式转变且符合快速核放条件的出口工业品实施检验检疫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直接在检务部门签发通关单,不需转到业务施检部门审核,减少内部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大口岸”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进口货物验放速度。对来自非疫区的、风险低的进口货物,允许企业就近属地报检,不需再到口岸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施检;对需在口岸施检的进口货物,及时组织力量检验检疫,实现严密监管下的快速验放。对大型企业自用的、高标号进口废纸,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扩大实施直通式检验检疫的范围,口岸不实施查验,直接放行到企业专用场库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加快货物流转,降低企业成本。

开展电子申报和电讯检疫,进一步提高出入境人员和运输工具查验效率。改变传统的人工往返报检、审批模式,实现报检、审批的网络互动;进一步完善“出入境交通工具电子检疫系统”,对来自非疫区并取得“卫生证书”的入境船舶实施电讯检疫;对出境装载动植物产品的船舶实行码头查验。

提高管理手段,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建设。在已经实现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基础上,进一步将直通式电子报检的范围从自理进出口企业扩大到诚信守法的代理报检企业;逐步实施内部业务单位“无纸化流转”模式,提高内部运转效率;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两单的无纸化核销;对敏感商品的电子监管从目前单纯的电子数据监管逐渐过渡到电子数据和视频手段同时监管;将网上申办业务的范围由目前的报检和产地证签证逐步扩大到动植物检疫审批等行政许可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加快推广检验检疫收费网上支付方式,为企业缴费提供方便。

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港口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港口立市”战略,紧紧抓住日照港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查验配套设施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吞吐能力的提升和港口功能的完善。积极做好煤炭采制样设备的国际招标和矿石码头采制样工程和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开展散粮码头、集装箱码头、进口氧化铝的查验配套设施调研工作,保证开工一个,立项一个,调研一个。积极促进“六大临港产业”发展,对重点项目主动介入,在设备检验、工艺设计、检疫审批等环节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决不能因检验检疫部门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的进展。

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出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源头治理为前提,以风险分析评估为依据,以全过程检验检疫监管为基础,以科学有效把关为保证,确定质量、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良好企业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有效监督抽查,确认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可用企业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出证,或用企业实验室设备进行复检。同时,针对国外农副产品要求日益严格的现状,加快研究并应用准确、快速检测方法,解决影响农副产品出口遇到的科研难题。

转变检验监管模式,进一步扩大工业产品出口。对出口工业产品全部实施过程检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新模式,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检验和监督,减少对最终产品的抽检比例。辖区内出口工业品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对一、二类企业出口产品免予批批检验。在2004年全市36家一、二类企业的基础上,力争2005年增加50%。

加强认证认可和科技手段,进一步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指导企业做好质量许可证管理向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转换工作,充分利用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政策,扶持和促进工业产品的出口。指导帮助更多的出口企业开展ISO9000、14000、18000、HACCP等体系认证,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指导监督力度,扩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与竞争力。积极向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推荐我市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企业,争取使更多企业获得国外卫生注册,取得出口资格。重点推荐对欧盟出口兔肉、水产品,对日本出口禽肉、偶蹄动物产品,对美国出口禽肉企业。配合总局和认监委做好出口农副产品解禁工作,为扩大出口创造条件。

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进一步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对质量管理良好、产品检测合格、新开展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食品除外)未获证前实行“边办证、边出口”;对来料加工产品,属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出口法检商品,检验合格后直接出口,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属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进口元配件,符合免办条件的,可在备案后先行进口,后办理免办证明;对列入强制性检验目录内的来料加工原辅材料不实施强制性品质检验,仅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货物实施检验。加工贸易项下的产品出口时,对进口时已对原料进行检测,原料向成品转换不易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成品出口时不再对此类项目进行检测。

加强关检协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进一步密切与海关的合作,提高日照地区关检联动和关检合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关检之间的电子通关单利用率,实施“纸面通关单不流转”式电子通关,2005年力争应用“无纸化”通关单的企业超过10家。在口岸旅检通道互通查验信息,减少旅客滞港时间,加快通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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