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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海关出台货物入境新规定
日前,哈萨克斯坦国海关作出新规定:以汽车运输方式由中国出口,经哈萨克斯坦过境至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等5国的货物,只能由霍尔果斯口岸进入哈国境内。
据了解,哈国海关这一规定对阿拉山口公路口岸过货量影响不是很大。 2004年,阿拉山口口岸进出口贸易额达28.42亿美元,过货量为824万吨,其中公路口岸过货量为7万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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