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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完成区港联动总体规划的编制
      
    宁波晚报讯宁波区港联动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科研院所及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与会,宁波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区港联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试点城市。

  去年8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宁波为区港联动八个试点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分两期进行,首期试点区域为宁波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0.9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拥有3公里长的深水岸线,计划建设8万吨以上泊位9个,目前在建码头4个,可靠泊国际未来超大型集装箱班轮,设计年吞吐能力为500万标箱,329国道、余北快速通道和疏港铁路专线直通港区。计划设置集装箱转运区、国际中转区、国际采购区、国际配送区、查验区、商务调度区等功能区块。二期发展区域计划位于首期试点区域以外的宁波港四期港区、穿山大道以南区块及周边可利用地块。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及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宁波区港联动总体规划2005-2015(送审稿)》,我市将以试点方案为契机,充分发挥港口、区位、交通、经济等综合优势,以口岸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平台与信息平台为支撑,促进宁波港和宁波保税区发展模式的全面转型和升级;最终把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建成按照国际通行惯例运作、以国际物流业务为主、对腹地经济作用带动显著的国际贸易区域,成为国内自由度与开放度最高的经济试验田,大力推动宁波港早日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东北亚国际物流枢纽,进一步提升宁波市的综合竞争力,为浙江及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规划从空间布局、政策设计、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分期实施步骤、运行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方案。

  名词解释

  区港联动:根据海关总署及有关部门定义,“区港联动”是指保税区与临近港区合作,在港区划出部分区域(不含码头泊位),实行保税区政策,简化相关手续,方便货物在区、港和境内外之间快速流动。区港联动是我国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区、自由港成功的经验和管理模式,结合入世进程,通过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临近港区的区位优势,促进保税区和港口的共同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高效、快捷、无障碍贸易与物流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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