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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连续查获出口服装品名不符事件
      
   近日,温州某公司向宁波海关下属北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男上衣,价值约3万美元。经海关查验,货物实为女式汗衫、男式T恤衫,共计4.96万件。由于汗衫、T恤衫和衬衫均属于出口应税纺织品的范围(男上衣不在此范围内),因此该公司涉嫌偷逃出口关税。

   自今年国家对部分纺织品出口征收关税以来,少数不法企业为了贪图一时之利,将应税纺织品申报为无税纺织品、将高税率的纺织品申报为低税率的纺织品,或者少报出口数量,以期偷逃关税。针对上述情况,宁波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加大监管力度,多次查获类似情事。如温州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男上衣,货值为3.06万美元,海关查验发现货物实际为棉制男式T恤衫7920件、化纤制女式T恤衫1.98万件、棉制男式长袖衬衫1200件、棉制男式短袖衬衫2.07万件、共计4.96万件,涉嫌偷逃出口关税;还有宁波某企业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婴儿上衣和男式防寒服,其中上万件婴儿上衣价值人民币近20万元,可海关查验关员仔细检查后发现大部分婴儿上衣实为需要缴纳出口关税的童装。

   根据去年11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抵运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走私行为甚至走私犯罪,受到国家法律更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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