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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将放宽在口岸使用外币规定
      
  根据越贸易部最近起草的关于越南与各邻国陆地边境集市、口岸集市、口岸经济区集市的管理规定(草案),正在边境地区从事经营的企业、经营户允许使用越南盾,与边境相连的邻国货币可自由兑换,作为商品贸易结算的工具。据此规定,云南和越南交界处的各边境地区,边民每人每天带入越南境内价值不超过50万盾(约合32美元)的商品免征进口税,以上定额将随市场需求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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