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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查出“大华”轮装载危险品车辆
      

立即通知船方责令两车下船

 

近日,烟台海事局蓬莱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即将开往大连的客滚船“大华”轮实施开航前现场监督检查,在车辆舱对车辆装载和系固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两辆车分别载有1吨左右的塑料桶装蓝色液体货物,每桶50公斤,桶外标签的产品名称为: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乳液,车主提供不出货物检验证明。

海事执法人员随即查阅了《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附件中的各类货物引言和明细表,确认乙酸乙稀酯是危险品,危险品编号为:32131。在不明桶内液体货物是否与标签一致的情况下,为保障船舶安全,视为危险品,执法人员当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知船方责令该两辆车立即下船,以保证“大华”轮的航行安全。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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