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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辽宁局对进口服装原辅料执行强制性标准
从今年7月1日起,辽宁检验检疫局正式执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服装加工企业从境外采购或客供(统称进口)原辅料进行安全项目检测报告审查,看其是否符合GB18401强制性标准所规定技术指标。如果超过规定,则责令停止使用或进口。如果没有检测报告,在使用前必须尽快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否则将按《商检法》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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