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国外不合格废物原料频频闯关,导致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上疲于应付,而且只能在发现问题后进行事后补救处理的情况,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台州局实施了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只受理外贸合同卖方为已注册的境外供货企业的报检,检验部门和检验检疫业务处室加大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力度,同时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境外供货企业实施100%的掏箱查验。通过注册管理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境外供货企业的自律行为,提高了其对货物环保质量的控制能力,增强了对废物原料来源的可追溯性,进一步从源头上降低进口废物原料安全、卫生和环保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同时降低货物被退运的风险,减少国内进口商的商业运作成本。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检验检疫程序。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作涉及大量的标准和文件规定,自1996年我国对废物原料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以来,该局一贯重视标准和文件等相关工作依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去年以来,台州局组织对相关的标准和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业务档案管理要求分别归档,并在日常检验检疫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是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在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作中,台州局多年来本着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通关效率的原则,及时为企业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确保了台州口岸的通畅运作。业务处室坚持实施“7天24小时工作制”,包括春节、“五一”在内的所有节假日以及每天8小时以外都安排了值班人员。确保进出港的船舶和货物能及时检验检疫并实施卫生除害处理;检务处实施预约通关制度,根据有关报检人的申请安排值班人员受理报检和办理货物放行通关手续。尽管台州市海门港的港口条件不佳,但在检验检疫部门和口岸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散装进口废物原料的大通关流程时间已少于相邻的其他口岸。
四是加强快速预警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台州局历来把进口废物原料作为重点敏感商品对待,制定了相应的快速预警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该局检出的检疫及环保项目不合格情况均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其他口岸截获的不合格情况预警通报及时由相关处室落实,防止其通过台州口岸再次入境,并且举一反三,加强对类似货物的检验检疫。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特别是处理“东日丸”事件并及时上报,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书面批示表扬。
五是加强对废物原料进口商的政策宣传,避免其由于不了解政策而造成的经营风险。根据进口废物原料管理的需要,国家及时调整了有关政策法规,例如去年5月实施的暂停受理源自日本的废塑料的报检、今年1月实施的境外供货企业注册制度以及不定期发布的取消或暂停境外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等。对于这些信息,台州局都及时采用公告栏中张贴告示、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形式及时向有关进口商进行宣传,避免其由于不了解政策而误进口国家已禁止进口的货物而造成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