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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对我输俄果蔬包装有新要求
      
    从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目前经绥芬河口岸出口俄罗斯的水果、蔬菜普遍存在包装标识不完整的问题,有的包装(如网袋、竹筐等包装)甚至未标明任何与产品有关的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果蔬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在今年5月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植物检疫局进行的会谈 中,俄方植检部门将我国出口到俄罗斯的水果、蔬菜包装存在的问题作为一项议题向我方进行了通报。俄方要求,输俄果蔬包装上应注明完整的中俄文对照的商品标识;包装内部不允许用蒿杆作铺垫材料或填充物;不允许用报刊、杂志等印刷品以及油浸纸作内包装;不允许用旧的甚至发霉的竹筐;木包装不准带树皮或有虫眼。

  为了维护我国输俄果菜商品的信誉,避免因包装不符合俄方要求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销售商应严格按俄方提出的要求规范产品包装,必要时可通过自行加贴标签的方式,在外包装上用中俄文详细标明货物品名、产地、数/重量等与产品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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