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
      

    唐山市人民政府从打造国际知名港城的角度出发,本着"一港一市,以属地命名"的原则决定,自2005年9月10日起停止使用“京唐港”港名,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唐山港”下设两个港区。即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

    唐山港始建于1988年10月,1993年7月17日改名为“京唐港”。随着唐山市经济布局向沿海推进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难得的深水岸线资源,唐山市政府提出在曹妃甸建设深水泊位和开发临港工业区。目前,曹妃甸港区建设进展顺利,曹妃甸港区将成为唐山市的又一个新的开放口岸。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