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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废塑料今解禁
      
    日前,我国有关废物原料进口的政策做了相应调整,包括从9月20日起恢复进口源自日本的废塑料,10月1日起按规范的注册产品种类类别接受进口废物原料报检等。

    对于本次解禁的日本废塑料,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供货企业应是在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31号公告发布的日本废塑料供货企业(可登录www.aqsiq.gov.cn查询),且装运前检验业务应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承担,并在报检时提供该公司签发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

    今后,获注册的日本废塑料企业,如发生一次口岸检验检疫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不合格,或将注册证书或编号转让其他企业使用的,涂改、伪造有关单证或其他弄虚作假欺诈行为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暂停受理其供货货物的报检,直至取消其注册资格。

    2005年1至8月份,宁波口岸共进境可利用废塑料6433批次,总计26.313万公吨,涉及金额近1.24亿美元,主要用于塑料制品的再次加工,可利用废塑料的进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资源不足与相关产业发展之前的矛盾。开展废塑料的回收和利用,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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