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海事局召开会议,向全局传达了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和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辖区特点对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每一项措施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部门。
一、立即实行领导安全值班制度,从现在起到明年“两会”结束,安排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值班,并明确值班领导“不离开单位所在地,不关闭手机,不在班喝酒,不参加影响值班的职务活动”的“四不纪律”。在遇有险情事故、6级及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风暴潮天气等情况时,各单位要安排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辅助值班。
二、立即开展督查和暗访,采取非常规的监管手段和针对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管,遏制各类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船舶载运易燃、易爆、放射和剧毒等高度危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港航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查处货物不适运、船舶不适装的违法行为,防范重大污染事故。
四、加强一线执法监管力量,在人、财、物、车辆等各种保障资源方面向一线倾斜,在关键时刻各单位、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机关干部要下基层,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有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六、加大海区监控、巡查力度,采取强有力手段打击巡航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消除海上安全隐患。
七、按照“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思路,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八、加强对自有船艇、车辆等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执法装备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各类监管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