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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口岸今年确立以创新、合作和管理助推大通关发展
      

为努力打造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环境,保证今年实现“天津口岸大通关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和电子口岸功能得到较好发挥,口岸通关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口岸综合环境进一步改善。海港口岸货物通关时限在20小时之内,空港口岸货物通关确保10小时之内”的通关目标,天津口岸确立以服务助推口岸“大通关”更快、更好发展,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 以创新意识、创新机制引领口岸通关环境改善。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在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物流理念的基础上,自2006年起,将建设天津电子物流信息平台作为我市科技开发项目,用三至五年时间基本建成天津电子物流平台,为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口岸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实行政府公信机制和企业诚信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天津口岸“四个机制、五项制度”内容;加强兑现服务承诺、落实政务公开和履行服务公约的督查;建立口岸通关综合监测评估体系。三是口岸通关模式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落实24小时通关制度,重点完善和推广“异地申报”、“异地通关”模式;巩固现有的“提前申报、实货放行”等多项便捷通关模式。全面推开检验检疫快速核放(海港板)系统应用。根据口岸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协调口岸相关部门试行新通关模式。四是以人为本,突出全方位和个性化通关服务。搞好应急通关、延时通关、假日通关、预约通关、“当日、一次办结”等通关服务;推行“绿色服务通道”、“首问负责制”。五是建设一流的通关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与航运交易中心功能建设,围绕“中心”起步建设商务综合服务区。积极参与规划和协调海港、空港、临港工业区新查验配套设施建设。

二、巩固和加强口岸区域合作,扩大口岸通关和辐射功能

充分发挥天津口岸综合优势,在巩固和完善跨区域口岸合作基础上,在合作项目及内容的落实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以扩大天津口岸的辐射、集聚能力。

2006年天津口岸实施区域“大通关”协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成立跨区域口岸合作推动小组,制定方案,确立项目。组织推进“合作议定书”和合作项目的落实,重点组织为跨区域口岸合作项目推介会,与河北、辽宁、山东等渤海内海事部门协商建立海上溢油及海上搜救应急联动机制。二是落实区域合作项目。支持港口和船公司扩大空箱调运腹地及分拨、中转业务;协商扩大京津航空地面航班;加强内陆通道建设,在现有集装箱班列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开发新运输通道,扩大班列覆盖范围和密度。三是完善口岸合作服务功能。扩大内地企业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对内地危险品出口试行产地装箱、异地申报;组织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在区域通关上实行更灵活服务、为内地企业量身订做专门的通关流程。四是建设跨区域口岸合作基地。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河北、新疆、河南、北京等主要箱源地和大宗货类地区为重点,共同推动“内陆无水港”建设,实现内地具备保税和口岸功能的通关设施与天津口岸的互为延伸。

三、进一步加强口岸综合管理,保障通关环境畅通

2006年将进一步扩大天津口岸开放、加强口岸综合治理:一是搞好对外开放。依据《天津口岸“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港口改扩建及临港工业区和“航空城”建设需求,研究并跟进口岸开放与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机场扩建中口岸服务区域布局调整;申请建立木材进境除害加工区。加强滨海区域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港口保税区(包括港区联动区域)以及保税物流园区等特殊监管区的建设,为建设“两个中心”创造更加宽松、高度开放的口岸管理和服务条件。二是强化口岸管理。做好特运管理、反偷渡、反走私及口岸疫情防控等工作,为口岸大通关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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