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长邹志武说,根据现代企业营销中的“客户协调人”经营理念,并借鉴荷兰、澳大利亚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经验,深圳海关大胆创新,去年3月起在全国首推“客户协调员”管理制度,在深圳15家大型企业进行试点,为企业提供专门服务。
在过去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深圳海关从今日起又将有45家高信用的大型企业纳入这一制度。这些企业为出口额超亿美元或纳税额超亿元人民币的“双亿”企业,60家大企业的出口额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40%以上,纳税额占3成多。目前,海关已聘用20名素质高、业务强的专职“客户协调员”和40名兼职“客户协调员”,为企业提供服务。
陈应春说,深圳海关今年将整合监管和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客户协调员”制度,这将为企业和深圳外经贸发展带来更多机遇,注入新的活力,希望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支持、配合海关工作,为客户协调员制度的推行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