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鄞州区一出口商品包装纸箱厂应客户要求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对其生产的包装用瓦楞纸箱进行ROHS指令相关项目的检测。从2005年开始,检验检疫部门已多次接到相似的检测要求,每次测试仅检测费用需近两千元。
印刷品中含有的某些有害物质,在一些发达国家是有限制的,如有机溶剂不允许超标,重金属的含量必须按照欧洲94/62/EC条款等,但其并不是ROHS指令所限制的范围,且两者规定的项目和限值均不一致,因此客户以符合ROHS指令为目的提出的检测要求是不合适的。
近两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出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需要,陆续设置了一些与此目的相关的技术贸易壁垒。特别是欧盟先后出台了ROHS、WEEE、EUP、REACH等指令和法规。如欧盟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不得含有超标的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该指令适用于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设备等九大类电子电气产品。
宁波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受欧盟ROHS指令的影响较大,据相关统计,受欧盟ROHS指令影响的企业将达到上万家,出口金额将达到15亿美元。随着2006年7月1日限期的临近,相关企业已明显感受到了ROHS指令带来的压力。部分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已主动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加强上游原材料的控制、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等。但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仍保持消极观望态度。除非外商提出明确的应对要求或等待其他企业想出应对办法以坐享其成、甚至幻想自己的产品能列入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内。也有企业由于相关信息的局限性走另一极端的,如对上游供应商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造成指令应对范围的盲目扩大化,或对指令应对产生了盲目的恐慌心理,上文提到的对包装纸箱要求符合ROHS指令就是其中一例。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请相关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而应积极合理应对。如注意收集指令的相关信息及发展动态;加强与相关技术部门的沟通以明确自己产品受指令影响的范围;主动与客户和业内人士沟通最新的应对办法;尽可能在欧盟征求产品豁免清单意见时提出合理的要求。争取ROHS指令对本企业产品的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