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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推出12条支持服务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措施
      

    为进一步支持服务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有效发挥海关在江西省“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把关服务能力,日前,南昌海关制定了12条支持服务措施:

    一、加强与“长珠闽”海关合作,全力推进区域通关改革。在不断完善“属地申报,广州白云机场验放”通关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和台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实现出口货物在南昌海关申报,实际货物即在沿海口岸海关验放出境。进一步完善与厦门、深圳海关的海铁联运、五定班列联系配合机制,使之更加方便快捷。支持地方开通南昌-上海,南昌-福州的海铁联运模式。

    二、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全力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推广关区内“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模式,方便企业就近、就地报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坚持和完善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制,对企业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要求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经企业预约,海关派员加班加点通关验放。对A类以上诚信企业的出口货物开通便捷通关通道,实行“计算机接单直接放行”;对B类以上企业的非证非税出口货物和加工贸易货物,经电子审单后直接到业务现场接单验放。对生产周期短、交货快、有特殊要求的高科技产品和鲜活、易腐、冷冻等农产品的进出口开设“绿色通道”,快速通关。

    三、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促进出口加工区建设。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做好南昌出口加工区的筹建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并封关运行。积极配合地方申报设立赣州出口加工区和南昌保税物流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对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的政策咨询与宣传力度,对入区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吸引更多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区发展,推动九江、南昌出口加工区成为江西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四、不断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发展。继续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改革,对符合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引导其按照联网监管的模式开展保税加工业务,免办银行保证金台账手续,免收风险担保金,集中办理内销货物征税手续。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手续,对能在现场能办的,不在总关机关办。积极引导企业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电子手册的备案、变更、申报等手续,避免企业多次往返海关,节省企业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五、拓展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根据“以服务为宗旨、以降低企业成本为核心、以促进口岸大通关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的思路,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江西电子口岸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大网上支付、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区域通关等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推广力度,为我省对外贸易搭建快捷高效的“大通关”口岸信息平台。

    六、扩大服务窗口,全力配合做好海关机构的申报设立。主动加强与上饶、南昌市政府的密切配合,积极做好上饶海关、海关驻南昌出口加工区办事机构的申报和筹建工作,为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增设新的把关服务窗口。

    七、强化跟踪服务,积极落实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江西省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重大活动,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专人跟踪服务,全程提供政策咨询和通关指导,帮助地方和企业用好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和科教用品等依法快捷办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手续。

    八、贯彻“守法便利”原则,积极为重点诚信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转变把关服务观念,更新思路,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企业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A类以上大型企业,将各种优惠措施整合打包,量身定做监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优先审单、上门验放、信任放行等便捷通关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其通关效率。建立与重点诚信企业的联系配合机制,由专人负责对口联系,及时解决其办理海关手续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诚信守法的大型生产型企业实行义务监管员制度,实现企业自管、海关监管、社会共管的有机结合。

    九、积极支持拓展国际航线,方便进出境旅客和空运货物合法进出。在继续巩固南昌-广州-新加坡(吉隆坡)国际航线海关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南昌-北京-法兰克福(巴黎、洛衫矶、温哥华)4条国际航线的海关监管工作,并继续推进其他国际航线的开通。加强南昌昌北机场通关的优质高效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和空运货物进出。

    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积极发挥海关统计的预警监测和辅助决策作用。加强对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海关的措施和相关建议。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外贸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为地方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对全省重点进出口商品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及时提出预警信息。认真做好海关统计数据的咨询服务工作,为企业扩大出口提供服务。

    十一、加大关务公开力度,积极宣传海关政策法规。采取举办培训班、政策宣讲、网站信息发布等形式,及时让进出口企业和地方了解最新的海关政策。定期召开关企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关企合作。

    十二、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积极营造和谐公平的贸易环境和秩序。坚持依法行政,既依法查处走私行为,又切实保护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和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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