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关机场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落实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自2007年8月1日起,各口岸将执行新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为保证该项制度在南昌航空口岸的顺利执行,南昌海关驻昌北机场办事处旅检科制定了三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旅检关员认真学习,领会该文件精神;二是要求旅检关员熟练掌握常见商品完税价格、税率、税号,保证快速高效验放相关物品;三是在进出境旅检现场宣传栏、触摸屏上将有关文件进行公开,提高文件的周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