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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韦帕”影响渤海湾烟连航线客运船舶全部停航烟台海事局进一步强化6项防风措施
      

9月19日6时气象预报,受今年第13号强台风“韦帕”影响,19日白天到夜间烟台辖区有暴雨和大暴雨,海上东南风转东北风,南部海区7-8级,阵风12级,北部海区8-9级,阵风11级,沿海地区可能出现风暴潮。受此影响,自19日12时起,辖区烟台—大连航线客运船舶全部停航。蓬莱—长岛航线目前风力5—6级,客运船舶按抗风等级营运。烟台海事局将根据气象信息和实测风力随时调整客运船舶进出港计划。

为保障大风极端天气影响期间辖区海上人命安全,烟台海事局17—18日以烟台海上搜救中心和防风暴潮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先后发出海上大风蓝色、橙色预警信息,部署全市防抗工作,同时强化6项措施防范大风对海上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是连续下发防抗台风的紧急通知,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以及山东省、烟台市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对台风“韦帕”可能造成的危害的警惕。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20多名执法人员到一线监管值班岗位,确保及时接转气象和其他信息。考虑台风19日20:00至24:00时将抵达北纬33度警戒线,19日1600时起,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亲自值班,靠前指挥,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加强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和小型船舶跟踪管理,提前督促回港避风,严格执行抗风等级。根据大风动态,评估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启动预警机制,结合海上实测风力,随时调整安全监管措施,坚决杜绝客运船舶超抗风等级出航;对满足风级条件的客滚船,在加大开航前现场检查力度的同时,提醒船方航行中加强车辆舱巡查,谨慎驾驶,确保航行安全。

四是加强在港船舶管理。全面掌握辖区船舶特别是施工作业船舶动态,及时将大风信息通知有关单位和船舶,督促提前落实防抗措施,必要时建议离港到锚地避风,防止在港船舶各类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锚地避风船舶管理。合理安排锚位,维持锚地适宜的船舶密度;及时向来港船舶通报锚地周围通航环境,提供助航服务;督促锚泊船舶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定时通过高频电话检查船舶值班情况。充分发挥VTS功能,合理调配锚地使用,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做好VTS覆盖区域内锚泊、避风船舶的监控,保障大风期间锚泊及过往船舶安全。

六是强化应急值班力量,严格执行搜救应急反应待命值班制度,确保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保持遇险报警、通信等无线电通讯设备随时可用。认真做好海事执法船艇防风工作,安排好应急待命值班船舶,确保船、岸之间通信畅通。严格执行水上交通险情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重要情况,随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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