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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如期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的管理,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等规章相关要求,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通函[2007]302号文件, 对2007年度第2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本次考试系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可注册为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2、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欺骗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等人员均不能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的考试内容为《2005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理报检)》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报考资格确认时在确认地点领取。

4、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

5、考试时间

考试于2007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在乌鲁木齐市统一进行。

6、其他事项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负责全疆报检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地州和边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咨询点向报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工作时间为2007年11月2123日,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7年12月1214日,领证地点为报考地点。确认报考资格(验证)时须递交以下资料:

1)如网上报名应有打印的《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1张请自行贴于《报名表》,余2张分别用于《准考证》和《资格证书》)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为确保本辖区报考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人员按时报考参加考试,红其拉甫检验检疫部门接到国家质检总局、新疆检验检疫局相关通知后已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从事中巴、中塔贸易企业通知。目前红其拉甫检验检疫部门管辖红其拉甫、卡拉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全国资格统一考试咨询、报考等各项工作紧张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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