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烟台海事局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落实4项措施做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督察。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好特殊时段的水上安全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线执法检查,及时解决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加强值班。“十七大”召开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烟的局领导全部参加值班。充实现场监督站点等重点岗位的值班力量,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在岗在位。落实应急待命力量,确保通信畅通,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是结合“两防”专项整治和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认真开展水上安全监督工作。强化“四客一危”船舶监管,严把现场检查关,确保经检查的船舶安全适航、船员适任。对辖区易发生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的环节再次进行彻底排查,对到烟台港的危险品船实行首检制,即船舶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接卸作业。加大对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行为的打击力度,与辖区集装箱运输相关单位建立集装箱电子数据共享平台,通过提前获知的船舶进出港动态、船舶载运货柜相关数据,确定开箱检查目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动静结合,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航环境。派巡逻艇对辖区水道、航道、港区、锚地及施工作业现场等重要水域进行巡航检查,全面排查通航环境基本情况和影响通航安全的主要因素,做到底数清。利用VTS、CCTV、AIS等手段加大对覆盖水域的监控力度,采取“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措施,及时提供各项服务。实行施工作业船舶证书留存制,为启动创建施工船舶监管品牌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