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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镇海港区10号泊位正式获批对外启用
宁波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宁波港口岸镇海港区10号泊位于10月13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外启用。镇海港区10号泊位为1万吨级(兼靠2万吨级船)杂货码头,长208米,宽30米,前沿水深11米,年设计吞吐能力100万吨,工程投资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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