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验检疫局近期与莆田市政府签订了《关于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 促进莆田外经贸发展备忘录》,出台并落实八条措施促进莆田港口经济科学发展。
一、促进莆田口岸扩大开放。大力支持莆田口岸对外开放。在口岸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中提供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政策咨询;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口岸建设情况,在口岸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中提供技术指导;在莆田开放口岸验收中积极协助莆田市政府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口岸开放力度,促进港口快速经济发展。
二、全面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益,营造良好通关环境。一是加快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三电工程”的建设,提高检验检疫信息化水平和通关效率;二是大力推行便捷进出口货物通关的“直通放行”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将以往需要在内地与口岸两次申报(含换证),两次检验检疫(或查验)的做法变为一次申报和一次检验检疫(或查验)。除规定疫区外,所有地区的进口集装箱装载货物一律放行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处理;三是对进出境船舶实施风险管理。依进出境船舶不同条件,实施电讯检疫、靠泊检疫等方式,减少船舶滞港时间,方便船舶进出;四是健全并推广应用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引导进出口企业合法诚信经营,促进莆田外经贸健康、有序、快速、持续发展。
三、主动服务临港重点经济项目。主动站位、主动服务,对莆田市港口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帮扶。一是实行领导挂钩、重点帮扶制度,在重点项目引进、落地投产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协调、争取政策扶持,为项目引进、落地提供便利。二是针对项目建设期间涉及的进口货物,采取提前介入,积极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支持,简化、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做到优先报检、优先检验检疫、优先放行,促进临港重点经济项目顺利建设。三是完善口岸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加快莆田林木检验检疫实验室等适应临港工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更好地服务港口经济发展。
四、扩大莆台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根据对台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涉台检验检疫机制,促进莆田开展对台旅游、文化交流与民间合作。设立台胞健康体检、国际旅行健康保健咨询绿色通道,为出入境台胞及眷属提供便利;主动服务湄洲岛建立对台小额贸易市场,积极调配检力,便捷受理莆台小额贸易,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促进莆台经贸合作。
五、优化服务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信息、技术优势,丰富和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在港口经济发展涉及的项目建设中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为企业免费提供各类许可证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自检自控能力建设,为企业建立检测实验室和培训检验检测技术人员提供帮助,促进港口经济健康发展。
六、增强检验检疫技术保障实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实验室建设,突出重点,加快建设,根据莆田经济发展需要,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不断开验新检测项目,通过规范实验室内部流程管理,实行每周全天候预约工作制,缩短检测周期;同时,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努力壮大综合检测实力,为莆田港口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七、强化内外协作。进一步强化条块协作机制,定期向地方政府报送检验检疫业务分析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检验检疫信息;加强与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以及工商、外经贸、质监、卫生、口岸办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研究协调港口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检验检疫内部协作,努力实现检验检疫口岸、内地的高效衔接。
八、完善口岸疫情疫病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口岸检疫查验力度,强化口岸疫情疫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健全快速、高效的疫情监测预警反应系统,防止传染病、病媒生物和有害生物从口岸传入传出;加强联络与协作,完善疫情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在口岸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口岸卫生安全,为莆田港口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的口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