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池指令》实施宁波口岸蓄电池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据宁波海关统计,前3季度宁波口岸累计出口蓄电池685万个,总价值1.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39%和2.2倍。一般贸易项下出口681.4万个,增长41.1%,占出口总量的99.5%。欧盟为主要出口市场,出口229.8万个,增长25.3%,占出口总量的33.5%。铅酸蓄电池出口343.9万个,增长66.6%,占出口总量的50.2%。欧盟颁布的新《电池指令》于2008年9月26日起正式实施,其监管范围涉及所有电池及蓄电池的销售事宜,并对蓄电池的环保提出更高要求,明令禁止销售汞含量、镉含量超标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电池指令》还就电池回收及循环再造计划订立最低规定,生产商须承担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工业、汽车及便携电池与蓄电池的成本。种种新规定对蓄电池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蓄电池出口形势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