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常州市召开规范海关监管场所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薛建南、市口岸办、常州海关以及全市七家设有海关监管场所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常州海关物控科负责人介绍了常州规范海关监管场所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出了我市现有海关监管场所与海关总署颁布的第171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常州地区海关监管场所申请注册管理的工作计划。
各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学习海关总署颁布的第171令相关内容,排查所经营的海关监管场所所存在的问题,在常州海关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南京海关的检查验收,获得海关监管场所经营资格。
市政府副秘书长薛建南对开展好我市规范海关监管场所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做好规范海关监管场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明确重点,按照“谁经营、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对照标准,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全力配合,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我市所有监管场所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会议由市口岸办副主任章建跃主持,并强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薛建南副秘书长和常州海关提出的要求,争取我市所有场所早日通过验收,确保企业能正常经营,确保我市口岸为外向型经济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