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口岸办等有关部门来我省调研港口口岸开放范围
浙江省口岸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关于确认港口口岸开放范围意见>的通知》精神,11月19日-21日,国家口岸办牵头组织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总参谋部的代表对我省港口口岸开放范围进行调研,调研组对我省宁波、舟山、温州、台州和嘉兴港口口岸的开放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调研,查阅了相关资料。调研组认为,浙江省的港口口岸开放范围确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通过这次确研后,国家将尽快行文批复确认浙江省港口口岸开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