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冬后,尤其是11月份以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及其附近水域已经多次出现大风、强流、浓雾、寒潮等恶劣气象海况,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航运业持续低迷,给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带来较大不利影响,辖区水域按惯例进入事故高发期。对此,宁波海事局积极应对,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尤其充分发挥VTS特有的监管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预警预控和动态监控,有效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思想上提升认识高度。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而增强抓紧抓好“冬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行动上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如部局《关于加强锚泊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突发天气情况下船舶监管的紧急通知》和浙江海事局《关于做好防抗2008-2009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等。
三是管理策略上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重点水域、船舶、时段的监管控制和信息服务,尤其是对金塘大桥通航管理采取特别措施,对大型船舶、“四客一危”船舶的靠离作业严格控制,对大中型船舶锚泊期间严密监视,对大型拖带船队、试航船舶重点跟踪服务等。
四是管理方法上采取“三早”措施。对任何异常的气象海况和交通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处置。
五是管理程序上持续规范精细。修订完善《宁波海事局辖区海上恶劣气象、海况预警预控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此外,还在VTS水文气象子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装接宁波港务集团“宁波港气象网监控系统”,提高气象信息的预测、实测的准确性和分析处理水平。
11月份,宁波VTS中心对外发布恶劣天气预警预控信息568次(其中红色预警224次;黄色预警20次;蓝色预警324次),接受船舶报告28796次,跟踪监视船舶11589艘,提供信息服务3330次,水上交通组织38次,发现避免险情19起, VTS监控船舶事故为零,“冬防”安全管理工作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