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满洲里海关获悉,2008年,有546家东北三省的企业在满洲里关区从事进出口业务,占关区进出口企业的44.2%,进出口货物总值为15.6亿美元,占关区进出口货物总值的14.9%。
为支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满洲里海关牢固树立“自觉融入、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并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东北企业发展。
一是大力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作业模式。切实发挥东北经济圈区域通关改革陆路口岸牵头海关的作用,大力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作业模式,实行转关运输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作业模式。激活了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两种资源的比较优势,推动实现了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无缝监管”链接和“无障碍通关”。截止12月12日,年内共办理东北三省区域通关货物 2.7万吨,转关货物12.42万吨。
二是改革优化通关作业流程,减少货物通关时间。调整通关作业流程,设立原木、板材等大宗进口商品报关专岗;设立出口报关接单、放行和转关专岗;合并接单、审价岗位职能,实行“接、打一体化操作”;对原油、氯化钾、铁矿砂等商品施行舱单归并,将几十个分票报关单归为一票申报,一次申报,一次放行;对中国联合石油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后税,集中申报的快速通关措施。通关效率提升促进口岸贸易繁荣,1-11月份,满洲里口岸外贸进出口总值103.5亿美元,同比增长35.8%。
三是加强风险分析,实行“顺势监管”。尊重企业自身发展规律,顺应口岸物流发展趋势,将海关的监管自然地嵌入到物流当中,调整了对集装箱重箱、废旧金属和机电产品的查验率,对无风险和风险较小的商品进行快速验放;集中力量打击具有主观故意的恶意走私行为,严肃处理无视海关监管、屡次违规和少报数量较大的违法企业;对于情节轻微、涉税额和案值较小的违规案件启动简易处理程序,一天之内办理完毕;对于不涉及许可证件的违规案件,采取征收相当于税款和罚款的保证金先予放行货物后予处理的做法,以避免货物在口岸的滞留。
四是发挥信息优势,为地方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对口岸进出口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大对口岸进出口重点大宗商品的专题分析,及时反映俄、蒙市场需求的变化,向社会公众发布海关数据和监测预警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地方政府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辅助参考;与外经贸、口岸管理、地方统计等部门签订了互惠协议,实现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五是深入推进关务(警务)公开,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设立通关咨询服务中心,在各业务现场设立咨询窗口或咨询专岗;制定关企联络制度、关长接待日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建立与企业的沟通平台,畅通关企交流与沟通的渠道,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充分利用公告栏(板)、咨询台、互联网站等,及时对外公布海关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出台的新制度、新规定。年内,召开各类企业座谈会40余次,解答企业业务咨询1300余次,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通关环境。
六是加强与口岸各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通过与国检局、边检、口岸办、旅游局、铁路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与口岸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口岸“大通关”工作的良性发展。在与自治区国检局签署《关检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满洲里国检局在打击走私动植物案件方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此外,与满洲里市中国银行、满洲里市工商银行、满洲里市农业银行等签订了网上支付税费合作协议,全力推进网上税费支付工作,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1―11月份,实现网上支付税款11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