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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进出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红其拉甫检验检疫局 木合塔尔       

为在辖区内发生或出现进出口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应对,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有效地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今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新检食发[2008]328号《关于印发新疆进出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全疆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预案》发布之日起认真贯彻落实《预案》内容,及时修订和落实进出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进出口食品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分级、预警与快速反应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努力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严防各类进出口食品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次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预案》主要适用于新疆进出口加工食品突发的安全、卫生、质量事件,对公众健康和进出口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或构成严重威胁,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指导新疆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可控性等因素,分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这次发布实施《预案》由目的、适用范围、分类分级、应急小组职责、应急处置等五个部分组成,本预案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急预案小组与被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检验检疫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为对基层检验检疫部门突发事件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处置措施方案,对进出口食品应急事件进行分析研究,评估危害程度,评价各种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积极促进我国新疆地区与周边国家进出口食品贸易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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