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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边检又推出新举措
广州边检总站政治处 邓书山 郭广荣       

记者今天从广州边检机关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边检机关在去年“十二项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出“六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方便广大旅客和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措施是:

一、取消内地居民因私事首次出境必须在外国驻华使馆办理签证。各边检站对因私事首次出境的中国内地居民,只要其持有有效的普通护照和前往国签证,无论该签证是在外国驻华使馆办理或在境外办理,均可查验无误后放行。

二、取消办理《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轮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三、各港口边检机关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

四、各港口边检机关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对于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

五、各边检机关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轮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预约办理制度。对于已在相关边检机关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相关边检部门可提供互联网、传真等途径方便其申请上述证件,并预先审核、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相关边检机关比对资料原件无误后,即可发放证件,以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

六、除凭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外,边检机关还可凭机动车辆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法定证件,为其办理《登轮证》。船员家属可以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在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介绍信正本可在船舶靠港后补交。

广州边检机关已结合广州口岸实际,提前做好了警力、勤务调整,做好技术保障和硬件设施准备,及时准确发布和提供相关网址、传真号码、办理手续流程及表格,确保以上事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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