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云南成为与东盟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云南口岸办       

国务院常务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研究部署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会议研究确定了缓解出口企业困难,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适当扩大政策性银行出口买方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扩大保单融资规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